法制网南昌11月5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罗佩钦 产妇分娩死亡,死者家属纠集多人围堵医院。今天,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李某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3年5月29日下午,被告人李某男的儿媳蔡某在吉水县某医院分娩死亡。李某男分别于5月30日、6月1日,多次纠集其30余名亲戚,用U型锁将某医院多栋大楼的大门、侧门锁住,用棺材、花圈堵住某医院正大门及侧门,阻拦就医群众和医院工作人员进出,围堵时间长达4小时。
(原标题:产妇分娩死亡家属用棺材花圈围堵医院获刑)